赴澳新旅游(ADS)所需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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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个人资料表(清楚填写、本人签名) |
电话号码必须包括单位、家庭和手机号码;须详细填写家庭成员的名字、出生日期和现在住址;家庭成员包括父母、所有兄弟姐妹、配偶和所有子女(在世或过世) |
2.护照(有效期半年以上),如有旧护照也需要提供。 |
3.相片4张2寸彩色近照 |
4.A.如果申请人有工作必须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信(中文)及4张空白抬头纸(盖公章、领导签字,可写上仅供办理签证使用),包括:职位;就职时间;收入;准假长度;批准该假期人员的信息,包括名字、职位、工作和手机号码;和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(事业单位或非商业机构则提供组织代码证) |
B.如果申请人没有全日制固定工作但仍隶属于某个工作单位(如退养,内退,长期病假,临时下岗或被裁员),申请人必须提供:
1.书面详细解释目前状况。
2.工作单位的证明信。
3.公司营业执照(事业单位或非商业机构则提供组织代码证) |
C.如果申请人没有工作,也没有隶属于任何工作单位则必须提供:书面详细解释目前状况 |
D.如果申请人已经正式退休则必须提供:退休证的复印件 |
5.申请人有足够资金进行旅游的证明(必须要,所有需要准备的资料都要清晰可读的)
A.往来历史记录而非近期存入银行的存折复印件。
B.期存单(至少一年以上)复印件。
C.产证复印件(每页都要)。
D.本复印件。 |
6.户口 |
A.家庭的整本户口复印件 |
B.如配偶或子女不在同一本户口本,他们所在的户口本也必需提供整本复印件。每本户口本的首页面(包含地址,户主姓名等)也需提供。 |
针对资料一般的申请人,除了资金证明这块,需要提供更多的资料有 |
A.如有旧护照,可提供;如旧护照丢了,提供去过国家的相片(要有显著特征建筑物的) |
B.如家庭主妇,提供配偶的在职证明(有单位领导人的电话和手机号)与营业执照(组织机构代码证),并提供工资单 |
18周岁以下申请人必须提供下列补充材料: |
1.证明孩子和父母关系的材料 |
A.出生证明或父母关系公证 |
B.相应的结婚/离婚/死亡证的复印件 |
C.离婚证需显示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|
2.不同行父母的旅行授权 |
A.书面授权信,须有不同行父母的签字 |
B.不同行父母的联系方式(包括地址和电话号码);和 |
C.不同行父母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|
3.申请人的在读证明 |
所有达到和超过70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额外材料: |
1.黄皮书(此书连同资料一并递进使馆,如使馆认为此申请人体检不合格,所产生的签证费使馆不退还) |
2.提供私人健康保险,我社可以帮助申请人购买保险 |
孩子或亲戚在澳洲和新西兰的申请人需要提供资料 |
A.护照首页(如护照延期,要提供延期那页)和签证页(在有效期内) |
B.学校或工作单位证明 |
C.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和现住址 |
D.如孩子在澳洲或新西兰属于非法滞留,不要隐瞒真实情况,以免影响申请人签证的签发 |
如果申请人之前递交过澳洲或新西兰申请,不论申请结果如何,请如实填写,否则很大可能会被拒签。 |
请注意: |
1.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已经足够,但使馆也有可能要求原件做核实 |
2.需确保所有材料是清晰可读的 |
3.如申请人有任何变化时请及时通知我们 |
4.含有假的或误导性信息的申请很大可能会被拒签 |